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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《你别不要我》作者:理生
文案:
直掰弯
家庭破产,父母双亡。
14岁的宋加星成了孤儿,只有周恪愿意收留他。
娇气小公子在周恪简单粗暴的风格影响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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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态似乎扭曲了……
所以——
宋加星视角:《关于贵公子如何优雅融入平民世界并将老大哥勾搭到手这件小事》
周恪视角:《在线等,急!心软收留的娇气包可能是个变态怎么办?》
不太靠谱成年男性攻×娇气中二受
避雷:攻不洁
注:宋加星已满14周岁,周恪未满30周岁,且年龄相差较近,故法律上不构成收养关系。仅为寄住关系。
第1章
宋加星的清晨,本该慵懒地在宽大松软的床上醒来,一边打着哈欠,一边掀开柔软轻盈的被子。按一下床头的铃铛,迷蒙着眼睛回味昨晚的梦,等待女仆进来伺候他洗漱。
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本来是该这样的。
宋加星睁开眼睛,眼前是从不够遮光的蓝色窗帘透进来的不合时宜的阳光,以及阳光后面白漆涂的惨白斑驳的屋顶。
他动了动身体,睡了一宿硬板床的脊背酸疼得厉害。身上盖的旧棉被又沉又硬,像块铁板一样压在他身上。
身侧躺着的男人还没醒,身上发出的热死烘得他不舒服。
掀开被子,宋加星坐起来。
腰背的酸疼让他起身的动作格外扭曲。
同床男人睡眠很轻,犹是宋加星以为自己的动作已放到最轻了,还是吵醒了他。
“醒了?”男人眼睛还没完全睁开,头发睡得乱糟糟,揉着眼睛下床穿拖鞋,“早上想吃什么?”
这个男人叫周恪,如今是宋加星的代理监护人。
那年宋加星14岁,他那从山沟沟里飞出来的暴发户爹妈破产自杀后,曾经“亲密无间”的穷亲戚如鸟兽散,没人愿意接手这个没有遗产可继承的半大孩子。
只有周恪愿意收留他。
周恪是宋加星母亲资助过的学生。在此变故之前,他们从未见过。
这是他们一起生活的第一个早晨。
听周恪这么问,宋加星心想,自己现在寄人篱下,还是不要过多麻烦人家。于是他微微颔首,矜持地说:“面包就好。”
在他的视角里,烤面包就是把生面包放进烤箱,再拿出来,所以是再方便不过的早餐了。
本以为宋加星会说“随便”,然后顺势煮点粥就咸菜的周恪一愣,寻思这小孩嘴还挺挑。
不过想到他刚刚经历变故,就软了心肠,披上衣服下楼买面包。
宋加星从前吃的面包,都是由法国来的师傅现场烘烤。送到他餐桌上时,面包表面焦脆,内里绵韧,散发着迷人的小麦和牛奶的香气。
以至于宋加星一时没有理解眼前这个冰凉干瘪的多孔物质是什么。
“吃吧,面包。”见宋加星迟迟不动,周恪把装面包地袋子往他那儿推了推。
知道这小子娇生惯养,周恪特意买的超市里最贵的桃花牌吐司面包。
如果是以前,宋加星遇到厨师做的饭菜不合胃口的情况,会冷脸叫他重做。但今时不同往日,周哥毕竟不是自己的厨师,还是应该委婉礼貌一点。
“我只吃现烤的面包。”宋加星彬彬有礼地说。
周恪只觉得有一股浊气顶在嗓子眼。
他想起昨晚宋加星要洗澡。他温柔地给宋加星指明卫生间的位置——虽然他不知道这个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有什么需要指路的必要。
宋加星站在原地不动,细声细气地说:“那里太脏了……”
周恪还有点脸热,想着自己一个糙汉子,可能确实不太注意。二话没说。抄起拖布把卫生间里里外外擦了一遍。
期间宋加星就乖乖巧巧地在外面站着,一点搭把手的意思也没有。
孩子嘛,从小娇生惯养的,没点眼力价也也正常。
周恪这么想。
擦完地,周恪抹了把额头上的薄汗,“洗吧。”
宋加星踌躇半晌,不情不愿地进去了。
……没礼貌的小屁孩,好歹说声谢谢吧!
不过周恪不与他计较。
孩子嘛,一下子失去父母,有点缓不过来,正常。
不久,宋加星洗完出来。宽大的浴巾从双肩披下,在胸前交襟,一路向下垂到小腿,显得他小而瘦。头发湿漉漉滴着水,小脸白嫩,眉眼还没长开就已经漂亮的惊人。
周恪一向对漂亮的事物报以宽容之心,他觉得他还能容忍宋加星三百次。
这种宽容持续到周恪去上厕所,被地上的水滑了一跤。
“宋加星!”
换好睡衣的漂亮小屁孩缓步走来。
周恪的火熄了一半。
孩子嘛,以前没做过家务,正常。
他放柔语气,“以后洗完澡,记得用拖布把地上的水擦干。”
宋加星歪歪头,无辜又困惑,“为什么要我去拖?”
“……”
周恪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忍住把这个小屁孩揍一顿的冲动的,但他知道,这样下去肯定不行。
他重重把装牛奶的杯子搁在桌上,沉下脸色,“就这个,爱吃不吃!”
宋加星非常委屈。
他知道现在不比从前,不能事事由着自己。像昨天,面对清理后依然肮脏的浴室,他还是咬咬牙进去了。
他觉得他已经做得很好了。以前他从来不用体谅别人,而现在,他体谅了周恪,周恪却显然并不领情。
这是不对的。
在宋加星幼稚的世界观里,所有的一切都是要有回报的。
比如买东西,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;比如学习,努力学了,就会有好成绩;再比如周恪,就是因为接受过母亲的帮助,所以现在才会收留自己。
顺序或许会颠倒但二者是绝对缺一不可的,这是一种平衡。
宋加星难得有点悲伤。
这就是没有父母的生活吧?
被无情的继母(?)残酷对待,被迫打扫房间、吃冰冷无味的剩饭剩菜……
即使他实际上跟他父母不太熟,但不妨碍他看过《灰姑娘》的脑子这样联想。
周恪扔下一脑袋奇思妙想的宋加星去灶前热粥。宋加星捏着吐司片,偷偷看他挽起袖子的结实手臂,视线上移,是他下颌上一道浅浅的疤,嘴里咬着一根烟。
——这人不好惹。
周恪发现简单粗暴的方法好用后,就乐此不疲。他长相本来就凶,配上一声怒喝,震慑效果奇佳。
利用这招,周恪让宋加星学会做家务,并克服了洁癖的毛病。
比如……让他做家务的时候戴上手套。
不过周恪再怎么生气,也不会跟宋加星说“再这样就不要你了!”的话。